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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大地的盡頭

Jun 2, 2018
7 min read

昨晚民宿前集聚一班人,大概是不捨得離開吧,聊天喝酒一整夜,聲量很大,我給他們吵到完全沒睡好。等他們大夥離開時,我看看時間:凌晨4點,心想甄妮她們已經出門趕飛機了。聖地牙哥市內就只剩下我一個人了,再過3個小時我也要離開這裡去 Fisterra。希望我能夠在天涯海角找到我朝聖路圓滿的結局。8點20分的巴士,走過去巴士總站大約要20分鐘左右,但7點我已經準備好了,本來想多在房里呆多一會,但終究按耐不住。我聽到老房東輕聲的外頭打掃,想想我還提早出門吧,再去教堂前逛逛。我沒有在教堂前給自己拍個照片,看看那邊有沒有早起的遊客,看誰能夠幫我照一張照片。跟老房東道別把鑰匙還了給他,他問我:「你要到哪裡去?」我說我要去Fisterra。「那你回來聖地牙哥嗎?」「我應該星期一回來。」「那你如果回來聖地牙哥,歡迎你回來這裡住。」「哦,謝謝你,再見啦。」


果然教堂前有幾位早起的遊客,我請一位老先生幫我拍照。他一連拍了好幾張不同的角度才把手機交給我看看。 再看看一眼大教堂,才往巴士總站的方向走去。一路上看見迎面而來的朝聖客,我可以感覺到他們的心情,真為他們開心,就像兩天前我抵達的那樣。我在心裡暗暗為他們喝彩:「快到了,快到了,再轉個彎就到了。」 買巴士票時竟然有一班8點的車,結果早上10點多我就已經抵達Fisterra。昨天還在想週末應該會有很多人過來這裡,所以快快在網站上訂了床位,結果週末的Fisterra 安靜得很。比莉發了一個短信給我,昨天她從 Muxia 開始徒步過來Fisterra,今天會抵達,我們約好了在這裡見面。


Fisterra 這名字是從拉丁語 Finis-terre 演變而來。 Finis 跟英語的 finish 一樣是完結的意思,terre 是陸地。可想而知,古代羅馬人以為這裡就是大地的盡頭,是天涯海角了。根據他們當時的習俗,來到陸地的盡頭要把他們身上的衣服脫下,焚燒,以示去舊迎新。我心裡想著我那雙已經非常破爛的靴子,或許我應該學羅馬人,把它留在陸地的盡頭,或許有了這樣一個去舊迎新儀式,可以讓我的朝聖之路有一個了結。從 Ponferrada 出來,一路上我戰戰兢兢很怕鞋底會在路上脫掉,拼命的在塗萬能膠,一路上跟它說話,希望它能撐到聖地牙哥。抵達聖地牙哥的晚上還跟它說謝謝。我心裡知道,這雙靴子是帶不回去馬來西亞了。兩邊靴底已經磨出很大的洞,我走路時已經可以感覺地面上的石頭,這樣走了幾百公里腳跟出現發炎的跡象,晚上睡覺會隱隱作痛。但是想到18年前從尼泊爾買回來,它跟著我去了西藏,去了美國,去了巴基斯坦絲綢之路,又陪我在這裡走過了700公里,它走過的地方或許比我父母那一輩的人還多,心裡萬般不捨。坐在巴士像患有精神病的病人一樣拼命跟靴子講話:如果我把你留在 Fisterra,你會傷心嗎?你會不會覺得我拋棄了你?或許我的靴子會覺得把它留在 Fisterra 是很光榮的事,但如果它其實想跟我回馬來西亞怎辦?坐在巴士裡,眼淚不停的流。我心裡知道那雙靴子代表的東西。


Fisterra 小鎮是在一個小小的,風平浪靜的海灣里。登記入住後,我沿著長長的海岸線朝南部的海角走去。天氣好的很, 碧藍色的海水清澈得見底,一路五顏六色的野花。或許等下走到海角我可以給我的靴子一個花葬,就一路的隨手採,這個顏色一把,那個顏色一點。路上有很多跑步的人,看不出是遊客,朝聖客還是當地人。終於來到海角時我嚇了一大跳,那邊有好幾輛大巴士,遊客多得不像話。我原有的浪漫靴子花葬計劃即刻煙消雲散,手裡拿著的一把野花怎麼辦呢?那邊有個牌子寫著,偉大的物理學家霍金曾經來過。好吧,這把野花就送給霍金吧。

偉大的物理學家霍金曾經來過。
偉大的物理學家霍金曾經來過。
這雙靴子代表我走過的路,代表過去的我。
這雙靴子代表我走過的路,代表過去的我。

我坐在海岸的大石頭上看藍藍的海,海天並不一色。我把靴子擱在前面的石頭上,靜靜的看著它。遠處有一個靴子雕像,是著名的‘景點’。大家爭相恐後的搶著跟雕像拍照自拍,我看看我的靴子,看看雕像。這雕像怎麼能夠比得上我這雙靴子呢?眼淚又來了。在我哭得很狼狽時(因為忘了帶紙巾,鼻涕眼淚已經收不住),一位英國朝聖客,自以為是的過來安慰我說:「Its ok, I lost my son in an accident too. 」(天啊,她以為我死了誰!)說完拍拍我肩膀走開。我....我.... 她死了兒子,我只是要丟掉一雙靴子,多麼微不足道,我的眼淚卡在那裡,不知道繼續哭,還是不哭? 但我知道這雙靴子代表我走過的路,代表過去的我。有一部分的我,那個old self 已經一路的撒落在朝聖路上,部份的我像這對靴子永遠回不去了。出發前最後一夜在鹿特丹,我這麼告訴朋友:「我知道有一部分的我是不回去馬來西亞的了。」她當時有點驚訝。是的,無論別人看的出或看不出,無論我將來的生活有沒有改變,這段路結束後,我都不可能再回到從前,我已不是之前的我。所以我那麼害怕要出發,我真正不捨得的,是要把過去放開。但生命裡某些東西是要割捨,切斷丟棄了,才會有新生。這位英國大姐告訴我的是一則死亡的消息,我必須在這裡葬送我的過去,三天後我將要在另外一個地方復活。

lu di de jin tou
lu di de jin tou

但21世紀的 Fisterra 是很掃興的!完全禁止了羅馬習俗:不讓焚燒。那麼大一個牌子很煞風景的寫著:DO NOT PERFORM OPEN BURNING,我當然沒有打算要焚燒。拎著我的靴子走向垃圾桶,最糟糕的是,站在垃圾桶前傻了眼,這雙靴子該如何歸類:塑膠?紙張?玻璃?鋁製品?有機物?皮革應該算是有機物吧?我不捨得把它丟進垃圾箱裡,就把它擱置在有機物那個桶外。


海提上有一位老先生幫朝聖客蓋章,隨意樂捐。他的印章設計是 km0.00 的里碑,我請他幫我蓋一個。海提上也有一個 km0.00 的里碑,很多遊客在拍照。我搞不懂,這KM0.00 對坐巴士過來的旅客有什麼意義。我看看這個里數碑,感覺不到 Km0.00 的圓滿,決定不拍照了。沿原路慢慢走回去 Fisterra。路上竟然遇見在 Cacabelos 睡我上舖的那位韓國女生,她也認出我了:「hey! we met in Cacabelos before.」 「Ya, congratulations for completed the journey.」「Yes, you too.」說完就分頭走了,雁去而潭不留影。


​回程路上見到許多當地人不知為什麼大量的在採摘野花,我當然八卦的過去了解一下他們在幹什麼,一位先生比手畫腳好像是說明天有節慶。我看他們大大的麻袋裡裝了好多好多各種顏色的野花。回到宿舍,比莉發了短信過來說她下午就會抵達。我建議我們傍晚在小鎮的小碼頭見面,那邊全是小餐廳。傍晚時候,我走到碼頭馬上看見比莉熟悉的身影。快快上前給她一個擁抱。我們自從Sahagun 後一直沒有見面,我在 Leon 遇見甄妮時,馬上心裡有數知道她們兩人已經分開了。我們手牽手在碼頭漫步,交換Sahagun 後路上的事情。說著說著不知怎地提起 Villafranca 的哪件事,我又開始激動起來。比莉是個很溫柔的人,她抱著我,安慰我,說:「TT,你真幸運能夠在路上了結這件事,應該開心才是。我路上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覺,但我知道這段路教會了我很多。」我在她身邊很溫暖。 後來我們到了一家餐廳吃晚餐,我叫了一客八抓魚,她叫了一客海鮮飯。比莉在澳洲政府機構工作,我們很自然的聊到馬來西亞的大選。我說起國內的貪污,選民如何在Facebook 自動發起送郵寄選票運動。她聽得目瞪口呆:「TT,原來你們那邊那麼糟糕的啊?變天了你一定很高興。我替你們高興。」她說她們那邊,公務員要去旅行度假,費用要申報得清清楚楚,免得過一陣時間會給人懷疑私用公款,輪到我目瞪口呆。幾時我們才能到這個地步。後來她說起她跟甄妮的事,抵達Burgos 後,她突然很強烈的想跟甄妮分開走,後來她們路上一直沒有碰面。她知道甄妮跟佩妮兒走得很近。她說起這件事時,有點惆悵:「Its a bit pity, because we had been friends for 15 years。」我想了想說:「You can still remain friends, just friends。」不再是好朋友不代表不可以是朋友。她想了一下:「Yes, TT, you are right。」 後來她告訴我,下午抵達Fisterra 之後,她下海去游泳了。在她泡進海水時,她感到路程結束的圓滿。她感動的跟我說:「TT,I feel complete, my heart is so full。」我心裡很羨慕,我不知道 complete 是什麼感覺,相反的我心裡有個大黑洞。這時餐廳給我們送上飯後甜酒。我們就用這櫻桃酒互祝對方前程似錦,答應保持聯繫。啊,好烈好甜的櫻桃酒啊,味道在嘴巴濃得化不開,就像路上發生的友誼。我們在餐廳門口擁抱了又擁抱才道別離開。 這班朋友啊,雖然不常常在路上一起走也不常常見面,但感覺就是認識了很久很久。或許在中古世紀的某某年代,我們相約了此生再來朝聖路上相會。跟比莉親口說了再見,我又少了一項遺憾。後來才想起我們忘了合照。

第二天是星期日,沒有巴士從這裡出去,我只能在 Fisterra 住多一天。天氣陰陰沉沉,我心情仍然很糟糕,決定出去外面走走透透氣。剛剛走到碼頭那邊就突然響起連環大砲,連忙問問路邊的店家,他說是兒童的祈禱日。後來我才知道這天是聖體聖血節  Corpus Christi,在這天兒童初領聖體。昨天在路上採野花的居民原來是為了佈置街道。Fisterra 的主要街道,一路鋪滿鮮花,葉子。有些擺出聖安東尼的T形十字架,有些是聖體光的形狀,街道兩旁的店家也在門口用鮮花裝飾,兒童們穿戴整齊到教堂祈禱。家長忙著為他們拍照,熱鬧得不得了。 我一路看路上的擺設,一路往北走。

前面有個很出名的沙灘叫 Playa Langosteira,昨天比莉就在這裡游泳。我脫了拖鞋把腳泡在水里,讓海水洗洗走了700多公里的腳。小時候家在東海岸,週末時到海灘去玩,媽媽會叫我用海水洗洗被蚊子昆蟲咬過的地方,據說會快一點好,我也洗洗路上被床蝨叮過的傷口,我在沙灘上來回走動,但我就是沒有結束的感覺。我開始想家,想朋友們,想吃白米飯,我已經在外兩個月了。要改機票直接飛回去嗎?還是再按照原來的計劃?下雨了,我只能匆匆穿上拖鞋,走回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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