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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箱

Jul 16, 2022
3 min read

伊藤詩織《黑箱》

結果,我就真的買了伊藤詩織的《黑箱》。本來想買台灣翻譯的。台灣版書名《黑箱:性暴力受害者的真實告白》看起來很大本。上個禮拜有人在書宴裡賣這本中國翻譯的《黑箱:日本之恥》,才RM15塊,想想不要跟自己荷包鬥氣,原來這麼小本。


其實這有點詭異。上週安倍晉三被槍殺的同一天,這件案子被高庭駁回。希拉里在推特發布弔文說:安倍晉三生前擁護女權。我馬上就這句話聯想到那位渣男山口,是安倍晉三的御用記者,還為安倍寫過傳記。不明白7月8日高庭維持原判的邏輯。法庭判他們互賠,法庭認為合意性行為不存在,山口必須賠償330萬日圓,但伊藤將事件寫成書,有損山口名譽,也必須賠償山口55萬日圓。那按照邏輯來說,如果法庭認為山口是在沒有伊藤的合意下與她發生關係,需要賠償,他的確做過,哪來的名譽損失?難道法庭是變相的在告訴所有受害者,事後不應該把事情說出來,否則會面對官司?

這本書其實很短,一天就讀完了。但讀完後,會非常心疼伊藤小姐。她報案,連警察都愛理不理;去醫院做檢查,醫生很公式化的說:啊,有撕裂啊;律師在執法單位說不起訴時,輕描淡寫的;最後她決定召開記者會時,還有官方半哄帶嚇的要媒體不要報導。老實說,她的毅力實在一流。她就是不言敗的不斷不斷的去衝去撞,就是要為自己討個公道,很多人大概早就噤聲放棄了。這是一位剛畢業的社會新鮮人啊。


我好奇,reuters 當時不刊登,許多著名的媒體在接觸她後,都害怕得罪權勢,選擇不刊登,現在這些媒體有何想法。




有些人的活著不容易,他們似乎是被揀選,需要以他們的苦難和生命故事來撞擊舊有的制度,好讓後來的一代能夠有一條康莊大道。其實我們都是踩在巨人肩膀上的,尤其是女人,如果沒有 women suffrage 運動,如果沒有像 "Kathy" Switzer 偷偷以男人身份報名馬拉松,Gloria Steinem 這樣的女權份子不斷的去衝擊原有的制度,女人今天很多事情都不能做。希望日本的女權運動,即使匍匐前行,也能在不久的將來,看到更多的改變。


馬來西亞的強姦法呢 ?我們其實好不了多少,日本的未成年人法定強姦是 13歲,而《馬來西亞刑事法典》則是16歲。在很多國家,法定年齡已經被提高到18歲。在這法定強姦罪被修改之前,在馬來西亞與未成年人發生關係,只是罰款和堅守行為。


我們的《刑事法典》其實還保留了幾百年前殖民政府的化石律法。2015年在東馬的詩巫,有一位60歲的老翁,強姦15歲的少女致懷孕。連DNA都證實他是胎兒的父親,但在法庭上強姦罪卻不成立。因為這髒老頭陽具沒有進入女孩的陰道,他是讓女孩給她手淫後,用沾有精液的手指插入女孩的陰道而導致她懷孕。檢控方必須把這案件改為未成年性虐待,才能入罪。這宗案件敲響了警鐘,法律需要更新了。在大部份的國家,“性交”(sexual intercourse)這字眼已被“性侵”(sexual penetration)所代替。 “性侵”的定義是包括性行為、舔陰、口交、肛交或使用任何身體其他部位或任何物件插入另外一個人的性器官或肛門。但目前我國的強姦法律只是針對男人和女人之間的不法性行為,法律不保障被同性強姦。肛交則屬於不正常性行為,在法律上本來就有罪,這也是英國殖民政府的化石律法,也是安華當年的死穴。


另外在馬來西亞另外一項讓馬國人很丟臉的事:童婚。非穆士林的法定年齡是18歲,如果如果女方年齡介於16和18歲之間,在得到州首長或大臣的批准下,可以注册結婚。穆斯林人士也受限於這套法令。但這法令也註明,穆斯林人士如果獲得了伊斯蘭法庭的批准,就算女方不及16歲,也可以合法結婚。因此,造就了童婚的法律灰色地帶。很多鄉村及邊緣地區,因為家裡貧窮,而導致家人變相賣女兒,需要錢用時,就把未及16歲的女兒嫁給年紀比她大好幾輪的髒老頭。這些髒老頭老頭的供詞是:「哎呀,我娶她,是在幫她家人啊。」你可以以金錢資助她家人啊?變態!這些小女孩有些連12歲都沒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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